卧龙区商品条形码管理办法
通过对商品条形码印刷质量的控制,既可以反映出企业产品的良好形象,又直接影响到采用条形码技术进行扫描结算的销售商的利益(质量低劣的商品条形码不仅会减低扫描结算的速度,甚至会因误读而造成经济损失),因此,XX酒业从源头上严把商品条形码质量关,他们的做法是:
(一)胶片制作制作条形码胶片是印刷合格商品条形码的关键。为保证条形码胶片质量,他们先后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中心订制原版胶片近千枚交给印刷厂家,严格按其放大系数标淮要求印制。
(二)印刷厂家选择挑选一批有条形码印刷资质,规模较大,诚实信誉好,技术设备先进的印刷企业做为公司的供货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以此确保包装物上条形码的印制质量。
(三)商品条形码质量检验公司质检处负责白酒包装物的入厂检验,其中对条形码印刷的要求是:一品一码,严格按照规定的放大系数采用“白底黑条”印刷,不得有污点、脱墨等缺陷,不合格者不得入库、使用。通过全方位控制方法的应用,使产品从未发生因条形码印刷不合格而出现的质量事故。
二是条形码技术在产品中的运用。XX酒业公司在生产管理实践中,把条形码技术运用到产品追溯方面,具体做法是:
根据生产班组、批号、生产日期、时间、以及产品品种、规格以及销售市场等特征采用“大流水”的编码方式进行编码。在流水生产线上设置扫描枪进行扫描,统计结果,输入电脑以备以后快速查询,从而准确地计算出产量、合格品率,既节约了统计工作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企业科学管理提供了准确数据,又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增加了防伪功能。通过条形码技术在产品追溯中的应用,为“XX老酒”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基础。什么是条形码:条形码常常又被人们称为南阳条码(BARCODE),是商品上普遍印有的标识之一。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企业越来越离不开条形码,条形码既能为产品形象增光添彩,又能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二维码(2-dimensionalbarcode)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品南阳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推广商品条码使用,促进商品流通信息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制、印刷及其应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的,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列入信息化建设内容,逐步建立并实施产品质量跟踪和追溯制度。第五条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是全市商品条码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条码的组织、协调、推广和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日常管理。第六条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重庆分中心(以下简称重庆分中心)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市的分支机构,其具体职责是办理商品条码的注册、备案审核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第七条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预包装产品的生产者应当使用商品条码。鼓励其他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自愿使用商品条码,加快商品流通与服务贸易的信息化发展。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八条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第九条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向重庆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也可以向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送交重庆分中心。第十条重庆分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重庆分中心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取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第十二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重庆分中心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三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时,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重庆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到重庆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系统成员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前款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五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重新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第十六条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系统成员应当自发现遗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分中心提出补办申请。重庆分中心接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确属遗失证书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第十七条商品条码服务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企业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编制、印刷第十八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在编制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商品条码编制情况报送重庆分中心备案。第十九条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生产者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将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送交重庆分中心,由重庆分中心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并不以自己名义在境内销售产品的商品条码除外。第二十条集团公司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需要使用集团公司开发、生产、管理的统一品牌同类产品商品条码的除外,但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将授权委托书等材料送交重庆分中心,由重庆分中心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第二十一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相关备案文件,并复印存档,存档期限为2年。委托人不能出具《系统成员证书》或者相关备案文件的,印刷企业不得承印。第二十二条印刷企业应当具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第二十三条印刷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系统成员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商品条码原版胶片质量。
第四章应用和管理第二十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二)卷烟;(三)药品、医疗器械;(四)日用化学品;(五)儿童玩具;(六)家用电器;(七)汽车、摩托车配件。前款规定的标注商品条码的产品类别需要调整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五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将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冒用商品条码或者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等其他形式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二)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三)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七条销售者应当履行商品条码查验义务,发现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拒绝销售。第二十八条对已经标注商品条码的商品,销售者应当直接使用商品条码。销售者需要在本单位内部对再加工、分装或者不规则包装的商品使用店内条码的,应当根据国家标准编制。第二十九条重庆分中心应当建立商品条码查询系统,及时公布注册、续展、变更、注销和备案的商品条码、境外注册条码的情况等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厂商识别代码变更、注销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条码的编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系统成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印刷企业未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相关备案文件,并复印存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印刷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在生产的预包装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系统成员将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冒用商品条码或者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等其他形式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的;(二)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三)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销售者未履行商品条码查验义务,销售的商品有违法使用商品条码行为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和物品编码机构从事商品条码工作的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预包装产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产品。厂商识别代码: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店内条码: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所谓二维南阳条码,简单地说就是将一维条码存储信息的方式在二维空间上扩展,从而存储更多的信息,从一维条码对物品的标识转为二维条码对物品的描述。一维条码二维条码使用二维条码可以解决如下问题:(1)、表示包括汉字、照片、指纹、签字在内的小型数据文件;(2)、在有限的面积上表示大量信息;(3)、对物品进行精确描述;(4)、防止各种证件、卡片及单证的仿造;(5)、在远离数据库和不便联网的地方实现数据采集。美国Symbol公司1991年正式推出的PDF417的二维条码,简称为PDF417条码,目前已成为通用的国际标准。
PDF417二维条码具有如下的技术特点:
(1)信息容量大:PDF417条码可容纳1850个大写字母或2710个数字或1108个字节,比普通条码信息容量约高几十倍。
(2)编码范围广:该条码可以把图片、声音、文字、签字、指纹等可以数字化的信息进行编码,用条码表示出来。
(3)容错能力强:该条码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的数学纠错理论和技术,可以有效防止译码错误,提高译码速度复原受损信息。
(4)译码可靠性高:它比普通条码译码错误率百万分之二要低得多,误码率不超过千万分之一。
(5)保密性、防伪性好:它具有多重防伪特性,其信息按密码格式编码,采用软件加密,并可以利用所包含的信息如指纹、图片等进行防伪。另外,还可以采用隐形条码防伪。
(6)易制作,持久耐用:条码可以印在各种载体上,可以使用多种印刷技术,条码阅读不需要物理接触,不受读取次数限制。
(7)成本低:它的成本远远低于磁带等存储介质,在网络连通情况不好时,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把大量信息的二维条码传送给对方。
(8)条码符号形状、尺寸大小比例可变:在保持条码所表示的信息两不变的情况下,PDF417条码的形状、尺寸和大小可以根据载体面积、业务需要和美工设计进行调整。
5.问:哪种情况下编码南阳条码机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编码?6.问:什么样的产品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码?7.问:自行车生产企业是否必须注册企业代码?8.问: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如何申请自行车企业代码?9.问:《生产企业自行车编码管理实施规则》规定自行车包括哪些类型?10.问:什么是全球参与方位置码(GLN)?11.问:给物流单元编制SSCC代码前,是否必须到编码条码机构申请注册?12.问: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能否申请注册厂商识别编码?13.问:企业申请厂商识别编码并汇款至编码条码机构,但未收到发票或证书该怎么办?14.问:企业申请注册全球参与方位置码(GLN)的费用是多少?15.问:企业位置发生改变,全球参与方位置码需要变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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